紅網湘潭站5月26日訊(湘潭晚報記者 李濤 通訊員 陸義)一男子在門店烤火,因嫌火勢太小,竟將一壺柴汽混合油倒入火中,結果引發大火,導致6間門店被燒毀。5月25日,我們從湘鄉市法院獲悉,被告人左某因失火罪獲刑3年。
  左某45歲,湘鄉市人。去年12月的一天上午,在湘鄉市新湘路一家汽修店內,左某因衣服被雨淋濕,用木柴在火盆內生火烤火。期間,因嫌火小,左某將旁邊一個塑料油壺內的液體加入火中,引發火災。
  “當時我以為壺內裝的是柴油。”左某事後回憶。實際上,油壺內裝的是柴油和汽油的混合液體,極具易燃性。這次火災引燃了包括汽修店在內的6個門面,損失達66萬餘元。
  案發當天,左某到公安機關投案。案件審理過程中,左某的親屬賠償了受害人部分損失。  (原標題:用汽油當燃料烤衣服燒毀6間門面獲刑3年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pargwqbrsk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